资讯:定远县:实施岗位职级管理机制,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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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为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潮,近年来,定远县创新实施村(社区)干部岗位职级管理机制,制定村干部“三岗十八级”动态管理办法,差异化提高村干部薪酬,让“老村干”更积极,“新村干”有希望。
划分岗位,构建职级报酬序列。在原有的村干部“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薪资架构基础上,新增岗位职级报酬序列,进一步优化工资结构。面向所有村(社区)干部,设置村(社区)专干、副职、正职三种类型,岗位职级序列由低至高设一级至十八级,明确每级补贴标准和职级数量限制。
明确条件,细化晋升正负清单。 为确保村(社区)干部岗位职级管理晋升机制落地见效,规定村(社区)干部岗位职级应当逐级晋升,并将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工作实绩好、群众满意度高、同一等级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5方面作为职级晋升基本条件, 同时明确受纪律处分等不予晋升的4项负面清单,坚持从严管理,严把晋升条件和要求。
建立机制,树牢正向激励导向。为鼓励村(社区)干部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提质增效,定远县将年度考核优秀、学历提升、职称获取、个人表彰、集体经济成效等6个方面作为职级晋升的“加分项”。同时对不能胜任职位职责要求的、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进行降低岗位等级处理。通过健全完善晋升奖励机制,在村干部队伍中树立起鲜明导向。
规范程序,加强提级监督管理。村(社区)干部岗位职级晋升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职级晋升程序进行,其中1-15级、16-17级、18级晋升工作,分别由乡镇(街道)党委会、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晋升人选,明确规定乡镇在开展晋升工作前,相关酝酿人选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同意,通过提级管理、强化监督等举措,持续推动晋升工作科学规范化。职级晋升后,相关职级报酬,经民政、财政部门审核把关,次月开始执行。据测算,2023年实行首次套转后,全县村(社区)干部平均月工资增幅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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