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快讯!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点评:证券行业:基金投顾业务转常规,券商财富管理再下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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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从东兴证券《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点评:证券行业:基金投顾业务转常规,券商财富管理再下一城》研报附件原文摘录)
事件:为健全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培育市场买方中介队伍,证监会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基金投顾业务即将全面落地,健康有序发展望成为常态。证监会于2019年10月发布《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启了证券公司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经过近三年的业务试点,基金投顾业务运行平稳,为证券公司推进财富管理转型开拓了新渠道。本次基金投顾业务转常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同步发布,旨在总结试点时期的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法规体系,明确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具体规范和监管细则,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此项业务长期、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重点规范“投、顾”两端行为,提升投顾能力,吸引投资者参与。新《规定》主要包含三部分内容:一是沿用试点期间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原则,加强对投资环节的监管;二是强化对“顾问”服务的监管,督促引导行业坚守“顾问”服务本源;三是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补齐监管短板,促进业务合规有序开展。“投资端”要求加强对投资环节的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对管理型业务的管控、优化对投资分散度的限制要求,明确投资顾问机构应以基金组合策略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投资建议、重申投资环节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授权程序、强调对投资分散度的要求,有助于发挥投顾机构的群策能力,规范决策流程,发挥基金研究能力,提升投资者从而提升投资者对投顾机构的专业认可度;“顾问端”要求引导挖掘“顾问”服务的深度内涵、契合投资顾问“服务”本质、督促宣传推介以反映服务质量为导向、进一步强化践行信义义务和防范利益冲突,重点强调明确投顾机构的权力责任边界、规范服务原则、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行为引导,从而提升投资体验、保障投资者权益、提高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规范指引打造专业买方中介力量,券商财富管理再下一城。在利率下行、“房住不炒”等因素的影响下,更多居民财富在寻找新的投资渠道,同时我国的权益市场高波动性、基金产品的丰富性均抬高了个人投资者的投资门槛,专业化的财富管理服务市场空间巨大。基金投顾模式是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重要一环,《新规》对“投、顾”两端进行规范和指引,将有效规范其展业行为,促进投顾服务更多的从“买方”视角出发,保障投资者权益、引导投资者行为、提升投资体验、提升参与热情,助力券商财富管理转型更加深化。
投资建议:当前证券行业核心关注点仍在财富管理主线和投资类业务在权益市场复苏中的业绩弹性,但考虑到市场近年的高波动性和较为有限的风险对冲方式,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业务在提升券商估值下限的同时平抑估值波动的作用将不断提升此类业务在券商业务格局中的重要性。基金投顾模式是券商财富管理转型的重要一环,《新规》发布将有效规范投顾机构展业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提升参与热情,推动业务良性发展。同时,我们认为《新规》发布的政策信号意义明显,投顾新规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最广泛参与的二级市场投资模式进行监管规范,或意味着政策推动的广度扩大、力度加强,未来一段时期支持资本市场良性发展的政策有望持续推出。预计随着监管规范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逐步显现,行业生态有望进一步优化和改善,将吸引机构和居民等各类主体中长期价值投资资金进场,在改善流动性的同时实现市场蛋糕做大和投资回报提升的正向循环,进而提升行业的业绩和估值预期。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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